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准确了解掌握我校社科研究成果及转化使用情况,更好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文件要求,需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使用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1年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开展的一切研究活动和取得的一切研究成果(含在研项目、结项项目、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只要被一定级别的党政领导批示、相关部门采用、立项结项、报刊发表、出版发行、表彰奖励等均须统计上报。
二、报送内容
获得厅级以上(含厅级)党政领导批示、相关部门采用、立项结项、表彰奖励的社科研究成果均要统计报送,并需分类报送具体数量;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领导批示、部门采用、表彰奖励的,除汇总统计报送数量外,还需报送领导批示件、采用证明、获奖证书等详细情况(复印件即可)。
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研究成果),特指在《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求是》《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发表或被转载的文章,以及被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等国内期刊评价机构和美国数据库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E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 等国外知名数据库(前述报刊及数据库排序不分先后)收录的文章,此类成果仅需分类报送数量即可。
三、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于6月30日16;40前将纸质版报送材料经部门科研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科研管理办公室(行政楼6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3882043@qq.com。涉密的报送材料指派专人送交,不得网上传递。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本部门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各科研分管领导要对报送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所报数据材料真实准确,既不漏报,也不瞒报。
2.负责统计报送同志要认真阅读通知、统计要求和规范,梳理汇总本部门上半年社科研究成果转化使用情况,并写出简要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情况报告要突出所报研究成果被党政领导批示、相关部门采用、表彰奖励以及产生的较好社会影响和效果等情况。
3.报送材料含《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部门采用、表彰奖励情况明细表(附件2)》、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批示件、部门采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若无相关情况,也需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予以回复。
联系人:夏云斌 联系电话:18088285440
邮箱:923882043@qq.com
附件:
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使用情况统计表
2.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部门采用、表彰奖励情况明细表
3.2021年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统计要求和规范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