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坚持立德为先、诚信为本,坚决杜绝学术腐败、学术不端,树立一个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发〔 2018〕 25 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 2019〕 37 号)、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云厅字〔 2019〕 27 号) 等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经 2021 年 9 月 28 日第十八次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本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28 日印发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 9 月 28 日